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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万元被“+”回来 咸安区“法院+工会”奏响权益保障凯歌

来源:咸宁市总工会 时间:2022-06-08

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咸安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共受理区法院委派案件101件,其中在调案件20件,调结案件81件,已达成调解协议案件数量46件,未达成调解协议案件35件,调结案件涉及职工数334人,含农民工298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36人,涉及金额592万元。

且看他们这样做“+”法:

一起“+”

2019年,省高院和省总工会联合发文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

为此,咸安区法院和区总工会成立咸安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进驻人民调解中心办公。区总工会分管权益保障工作的副主席担任组长,维权服务部负责人、法律顾问、集体协商指导员、调解员为成员。

区总工会投入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工作室阵地建设,区总工会与区法院共同发文,明确了调解工作范围、调解工作流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

同时,整合区法院派驻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资源,将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从受理、委派(托)、调解申请、告知、调查、证据收集、案件登记、回复、协议(民事裁定)、调解回访等流程简易化。选聘工作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并签订劳务协议,明确调解员工作职责义务和劳务报酬,打造优质的调解员队伍,开展劳动关系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和完善沟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会、法院、司法等多部门信息通报共享,交流经验心得,分析典型案例,总结劳动纠纷调解工作成果,研讨下一步工作重点。

壮大“+”

调解实行“三步走”,提升“+”法效益。

第一步:确立“五个一定”的服务理念,即“接待一定要周到,疑惑一定要解除,出路一定要指明,风险一定要告知,困难一定要帮助”,诚心诚意、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真诚、公平、公正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第二步:案件调解谨慎对待。接到案子,首先熟悉案件材料,一定做到有针对性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询问,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结合相关法律条文,针对案件材料研讨、分析,对案件的性质作出判断,确定调解思路。

第三步:坚持依法调解,法理情结合。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仅仅靠传统的调解手段,依靠简单的劝导说服,难以达到应有的调处结果。因此,他们把依法调解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首要环节,并努力做到法、理、情相结合,要运用法律、经济、思想教育、道德约束等多种手段,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共赢“+”

面对多种矛盾纠纷,调解也分轻、重、缓、急,根据工作经验整理出一套“明暗结合”“快慢相间”的调解方法。在调解案件时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或涉及隐私的当事人,适合分开沟通调解,在充分做好劳动关系双方工作征得同意再进行当面调解。

2021年年底,农民工王某夫妇来到咸安区法院法官工作室,申请对张某拖欠其工资8000元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农民工王某夫妇家庭贫困,以做苦力维持一家生计,在为张某做工时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签订劳务协议,存在劳务事实却没有做工的证据和拖欠工资的凭据,在协调现场,张某拒付全额劳务费并且态度非常强硬,双方发生口角,矛盾一度激化。调解员为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即将张某约至另一间调解室进行谈话,向张某宣传区委、区政府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采取零容忍的政策。在调解员避开双方当事人正面接触,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书面协议,并如期履行。

当遇到矛盾纠纷尖锐的案件,他们适当采取情理并用的方法,找切入点进行调解。2020年10月19日,徐某和贺某前往咸安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申请调解拖欠工资事宜。工作室调解员在一边与徐某和贺某谈心交流了解案情,一边安抚两人情绪,初步梳理了解事情基本情况,李某、廖某等5名承包人,拖欠21名务工人员工资86万余元,6年未结算。自2015年以来,21名名农民工数十次催付工资无功而返。调解员在案件调解中,一方面采取安抚21名农民工情绪,做好思想工作,避免群访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分别对5名承包人进行约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历经近三十天的调解工作成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面签订协议,协议明确承包人在10天内支付21名农民工工资862000元。经过区人民法院派驻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力,最终为21名工人讨回了公道,解决了拖欠6年之久的欠薪纠纷。(通讯员 刘诚 徐亚茗 陆秋良)